刑法学老师讲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四条时,都会质疑中国的立法者,因为立法者在这个地方明显在偷换一个概念,这条的具体内容是“组织、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称霸一方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,处……。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,处……。”
为什么中国刑法只有“黑社会”性质罪,因为中国的统治者认为:在中国大陆是没有黑社会的,因为中国大陆没有黑社会存在的土壤,黑社会只有境外才有
事实是这样吗?
刑法学老师分析认为,中国的立法者就是中国的统治者,他们不能够承认中国大陆在其社会主义统治下存在黑社会。因为黑社会的出现,说明这个社会的统治出现了危机,政府颁布的法律、装备的军队、配备的警察不能很大程度给老百姓带来安宁,不能伸张大多数正义的时候,黑社会就会有了其存在的土壤。初学法律的时候,听中国政法大学的刑法学教授曲新久老师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黑社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,其能满足一部分人的要求,能做到政府所不能做到的很多事情。”当时不懂,但是记住了这句话。而且他还断言“中国大陆不是没有黑社会,而是不敢承认。”
现在我总算对曲老师当年的断言深信不疑了。
今天知道的一个案子。
长沙某大学的一位老师,在二环线上撞倒了一位违章走到马路中央的老人,当时老人是清醒的,有一处下肢骨折。这位老师当即报了警,报了120急救车将老人送到了医院,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。不幸的是老人在手术后,因为心脏病发作去世了。之后老人家属与肇事老师达成赔偿协议,除医药费之外赔偿3万元。快要交付赔偿款双方准备握手言散的时候,情况马上风云骤变。谈判的交警队办公室外,死者家属方来了一大帮来历不明的人,还有60个左右的武警(不是来维持秩序,是来为死者方助威的),扬言要赔偿20万,否则要打死肇事司机。谈判马上陷入僵局,肇事方的谈判代表被这些死者方来历不明的人非法拘禁达30多个小时,而且遭到极其残忍的辱骂和精神摧残。交警队的工作陷入了僵局。责任认定和尸体解剖都没有出来最终结果。死者家属反正就是要求20万元赔偿金,其他不管。肇事司机和车主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但死者家属不管,不配合,就是要闹。于是,这位老师家里不能住了,学校里不能上班了,上街都要担心……
各位,这种现象在中国多吗?
在最近的博客日志里,还有各种新闻渠道,我发现“医闹”越来越严重了,今天了解到这个案子,就让我想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闹,情况太相似了。
中国既然有医闹,就会有交通事故闹……,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闹
为什么会这样?
据说这个案子的死者家属人并不刁蛮,是有人在后面撑腰,指使其趁火打劫。
这些“闹剧”背后指使的人往往是当地有组织,有势力的帮派。
中国没有黑社会吗?
如果我们的政府能为老百姓公平,公开,迅速地解决冲突,就不会有黑社会存在的土壤;
如果我们的政府能不让黑社会存在,就一定是能够“三个代表”人民的政府了;
如果我们的政府能让人民踏实安心地生活,人民没有必要去寻求黑社会的帮助;
作为律师常常听到有人说,发生了麻烦事,怎么办?白道还是黑道?
为什么强调法治的今天,人们不自觉地就想起除了白道,还有黑道,据说更快捷,更爽,更利落!
中国没有黑社会,你信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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